安全工程(085224)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合作精神和坚持真理的品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2. 掌握行业领域相关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掌握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相关技术领域工程设计、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及国际视野和职业素养。
3. 具有较强的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安全工程设计与施工能力。
4. 着重外语应用能力的培养,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培养方式和学习期限
(一)培养方式
安全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采取在校集中学习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在指导方法上,采取双导师制。双导师制是指一名校内导师和一名校外社会实践部门的导师(一般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达到相应水平)联合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校内导师责任制,校外导师参与部分课程、实践过程、项目研究与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工作。同时鼓励成立由3-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达到相应水平的人员组成研究生指导小组参与研究生指导工作。
要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和研究生个人的特长和才能,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培养研究生独立自主获取知识与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个人培养计划
为保证安全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入学后第一学期第2周,以师生双向互选的方式为研究生确定校内导师,经学院审定同意报研究生院。导师与研究生协商,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于研究生入学后2个月内确定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并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由学院负责审核,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培养计划既要服从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原则,又要根据每位研究生不同情况,因材施教。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三份,二级学院、研究生本人和研究生院各持一份。
(三)学习期限
1. 安全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优秀者可提前半年毕业。其中理论学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进行课题研究、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2个月。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实习、实践活动。特殊情况允许研究生休学1年。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理论课程、校外实践和学位论文等环节,修满学分,按期毕业。不能按时毕业者按肄业处理。
2. 安全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取得至少30学分,成绩优良,通过开题报告后,方可进入课题的研究阶段。
3. 安全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规定的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并坚持体育锻炼。
三、学科专业与研究方向
1. 化工装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2. 化工过程安全技术
3. 环境安全评价技术
安全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上述3个稳定研究方向基础上还应做到装备安全、过程安全、环境安全之间相互渗透与交叉,解决其共性问题、应用型问题。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一) 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要求如下表。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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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
|
课 程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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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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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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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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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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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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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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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1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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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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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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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M020000
|
学位英语
|
0
|
M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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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分析
|
3
|
M081011
|
VisualC++
|
2
|
M051001
|
高等工程热力学
|
3
|
M0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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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学
|
2
|
非
学
位
课
|
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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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12006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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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7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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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5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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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检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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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12014
|
知识产权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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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52013
|
压力容器与管道安全技术
|
2
|
M052003
|
断裂力学与缺陷评定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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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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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0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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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元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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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2学分
|
M05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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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安全
|
|
必
修
环
节
|
M005008
|
工程实践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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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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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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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开题及阶段报告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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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0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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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参加学术讲座、演讲、会议,专题报告、研究生学术报告会等)(注:不少于8次)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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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05004
|
论文答辩
|
0
|
补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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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54024
|
安全学原理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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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入总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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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54025
|
安全管理学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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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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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
|
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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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教学主要安排在第一、二学期完成。
2.必修课一律为考试课,选修课一般为考查课。学位课一律采用讲授方式教学。其余课程听课人数(由指导教师和任课教师确定)超过5人的为讲授方式,5人以下为辅导方式。选修课一般采用辅导方式。
(二)工程实践要求
实践环节是安全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通过实践环节应达到:基本熟悉行业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及技术规范,培养实践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并结合实践内容完成论文选题工作。
1. 专业实践的组织和安排
安全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入学第二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协商制订并提交工程实践计划,第二学期之后即可进入工程实践阶段。工程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6个月。
2. 专业实践方式
1)、依托学校与外单位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践教学基地或产学研合作单位,研究生院负责协调,由相关学院进行组织和选派研究生完成工程实践培养环节;
2)、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校外社会资源,在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协商的基础之上,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研究生在其所在部门或单位完成工程实践培养环节。
3. 专业实践的考核
1)导师对研究生的工程实践全过程进行管理和评价,确保质量。工程实践结束后,研究生要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并填写《兰州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类硕士研究生工程实践考核表》,实践单位代表(校外指导教师或实践单位负责人)和校内导师填写评定意见后,相关学院审核通过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给予工程实践学分;
2)不参加工程实践或者工程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五、选题开题
安全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资料收集、调研、选题,需按规定的内容、格式要求撰写书面开题报告,并参加公开答辩。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取得至少30学分,通过开题报告后,方可进入课题的研究阶段。
(一)学位论文选题原则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着重于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必须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所选课题工作量要饱满,难易程度要适当。
(二)开题报告及时间
安全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工作。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系统地查阅有关的文献资料、进行调查研究等,撰写书面开题报告并参加校内公开答辩。开题答辩工作由相关学院统一安排,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答辩组成员由导师和本领域专家组成,人数为3-5人,其中应有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开题答辩通过者方能开展后续论文研究工作。开题报告及答辩未通过者需在一个月内完成第二次开题报告及答辩,仍未通过者,答辩组提出淘汰处理意见,相应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批,进行淘汰处理。
对淘汰人员如校内课程及学习全部结束且符合要求,发给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证书。
(三)开题报告内容
1、课题名称;
2、课题来源、目的及意义;
3、课题国内外研究发展、现状及趋势;
4、拟解决的问题、达到的目的及主要经济或技术指标;
5、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可行性论证;
6、工作进度安排;
7、现有工作基础;
8、主要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字数应在4000字左右;主要参考文献4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四分之一。
六、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范围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开题报告等方面。中期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入学后第四学期进行(具体详见《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七、学位论文及要求
安全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课题研究、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论文工作量要饱满,难易适度。
安全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在其导师及导师小组指导下,独立设计和完成某一科研课题,培养独立科研工作能力的过程。因此:
(一)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研究内容及奋斗目标,确定自己的技术路线,认真做好选题和开题报告。
(二)安全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可以是应用研究类学位论文,也可以是工程设计类、产品开发类或试验研究类论文,学位论文必须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必须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和应用价值。
(三)论文主体部分按应用研究、工程设计、产品研发、试验研究等不同形式学位论文的要求进行组织。论文格式见《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论文附录除学术论文外,也可为成果证书、设计方案、设计说明、设计图纸、程序源代码等。
(四)研究生到校外单位做学位论文,要经校内导师、学院批准,并保证每月向导师汇报工作进展,按时完成相应工作。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要积极沟通协调,研究生要发挥纽带作用。
(五)安全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不做硬性要求。
八、论文答辩
安全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按本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以及学位论文,方可申请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应聘请两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一位应为行业专家。论文作者的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且不宜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行业专家。学位论文的答辩程序及其他要求按照《兰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关于学位论文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