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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工程硕士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第二阶段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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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05

各位考生:

2015年报考我校工程硕士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一阶段考试成绩已经下达我校,符合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条件的考生名单(见附件一)已经确定,现就第二阶段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考生名单确定原则:

①全国联考(GCT)总分不低于170(即成绩百分位不低于30%),各门单科均不低于24分,人数小计247人。

②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创新办公室《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人才发展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30号)文件精神,我校面向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四区”)的考生实行政策倾斜,我校将拿出少量名额,专门用于此类“四区”考生。凡工作单位在以上“四区”的考生(以“四区”管委会认可为准),总分不低于160分,单科不低于24分的,根据本人意愿,均可向我校提出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申请。

二、第二阶段考试流程安排及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2016111日全天,早上830—下午1700。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均为A4幅面,现场确认阶段交过相关资料的,不需提供。只要当面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和学位网http://cqv.chinadegrees.cn/cn/能查询到即可)。

特别提醒:①学历证书必须可以从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查询到信息,请提前将学历证书免费查询注册帐号和密码写在学历复印件上,无法免费实名注册的,必须在2016226日前做完个人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因不能提供该材料的,造成不能录取的,个人承担责任。

②学位证书无法通过网络查询,兰州理工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不需要相关证明;非兰州理工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请相关考生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找到个人人事档案,复印一份授予学士学位的决议书,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即可。无法提供此证明材料的,请自行通过学位中心(http://cqv.chinadegrees.cn/cn/)进行学位认证。必须在2016226日前做完个人学位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因不能提供该材料的,造成不能录取的,个人承担责任。

对于上述各种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的途径,考生选择一种办理即可。所有考生须签署承诺书,一旦发现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有问题,我校将通报考生所在人事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并保留追究该考生造假责任的权利。

2、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考生可以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幅面是A4纸)。报名网站(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后,照片左下角及资格审查表下面单位意见两处盖章,资格审查时交研招办。

3、资格审查地点: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八号楼406室)

 4、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为2016112日。

其中,112日上午8301130,在职工程硕士专业课笔试;考生凭身份证和第二阶段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完毕后即可领取)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大纲请和相关学院直接咨询、联系。

112日下午面试,面试的具体安排请咨询相关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我校将根据考生第一阶段GCT考试成绩及第二阶段专业课笔试及面试成绩,最终确定录取名单,请于2016120日后,登陆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ge.lut.cn)录取结果。

 

附件一:符合参加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二阶段考试考生名单

附件二: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5-12-31

 

 

 


   联系方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36号   邮编:730050   电话:0931-7823115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6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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